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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科技

(上櫃公司) 巨擘科技

日期 民國 99 02
事務所名稱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簽證會計師  黃益輝  許新民
查核日期  99/08/20 查核類型 無保留意見 
              巨 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
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商業會計法及商業
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
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如財務表附註三.1所述,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依新修
訂發布之財務會計準財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處理。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分別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
及修正式無保留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此    致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94)金管證(六)第0940128837號
                                                    (96)金管證(六)第0960002720號
                                                    
                                      會計師:黃益輝
                       許新民
                                    中華民國 九十九 年 八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