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 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
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
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商業會
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
情事。
此 致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 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證期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80)台財證(六)第 53174號
會計師:葉惠心
楊建國
中華民國 九十六 年 八 月 十三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