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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科技

(上櫃公司) 巨擘科技

日期 民國 101 01
事務所名稱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  黃益輝  許新民
查核日期  101/04/27 查核類型 保留式核閱報告--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報告認列投資損益、其他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核閱報告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
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
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
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8所述,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3,282,196仟元(不
含長期投資貸餘新台幣97仟元)及新台幣3,278,518仟元(不含長期投資貸餘新台幣94仟元)
,分別占資產總額之36.36%及33.25%;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投資(損)益分別為新台幣877仟元及新台幣(33,010)
仟元,分別佔稅前淨損之2.49%及11.04%,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報表為依據。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
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表,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商
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有關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荷蘭商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專利侵權訴訟案
,詳如財務報表附註七.7及附註五.4揭露。管理階層雖於財務報表評估可能之影響及敘明
所欲採行之對策;惟對此未決訴訟案件之最終結果,仍有不確定性存在。第一段所述民國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並
未因此不確定性而有所調整。

    有關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金管證六字第0960064020號函所編製之民國一○一年一
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合併財務報表,依規定得
免經會計師核閱。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
日及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合併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此   致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安 永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94)金管證(六)第0940128837號
                                                  (96)金管證(六)第0960002720號

                                            黃益輝

                                    會計師:

                                            許新民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四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