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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專區 > 財務資料 >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交易過戶事宜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交易過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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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105年5月11日起終止櫃檯買賣後,就已送存集保股份及無實體發行後尚未完成換發手續仍持有實體股票相關過戶事宜分別以概述如下:

一、原已送存集保之股份辦理讓受交易轉帳過戶手續:

     1.由賣方持「私人間直接讓受轉帳/撤銷申請書」之相關表單、稅單、證券存摺、原留印鑑、身分證明文件,至開戶券商辦理賣出過戶轉帳
        手續,約3~5個工作天(由證券經紀商轉集保再到股務審核)。

     2.除須支付集保轉帳手續費每筆40元(現行集保收的收費標準)外;不同券商可能會有收其他手續費情事。

     3.只可在原開戶券商辦理。

     4.買方--俟賣方完成「私人間直接讓受轉帳」手續後持「私人間直接讓受轉帳/撤銷申請書」影本、證券存摺及原留印鑑,至原集保開戶券商
       填寫相關表單辦理股票入帳(轉入帳戶)。

 ※詳細相關作業手續及應備資料請洽原集保開戶券商

二、全面無實體後仍持有實體股票者交易過戶及緩課股票相關事宜

     1.98年減資配合主管機關全面無實體發行後;尚未完成換股作業之實體股票,如欲辦理過戶請持原實體股票及原留印鑑請洽群益金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完成換發無實體作業,再持完稅單據、原留印鑑、填具過戶手續表單辦理相關事宜。

     2.貴股東如有歷年緩課股票者,請詳閱下到事項:

       貴股東繳回舊股票辦理無實體轉換作業時,其中如有部份緩課股數可選擇下列二種方式之一處理:

       a.填具放棄緩課申請書/辦理緩課通報,將列入股東放棄年度所得每股面額10元/於次年申報綜所稅。

       b.向股務代理聲明換票但不放棄緩課,待緩課股數賣出時採賣出單價或面額10元孰低金額申報,列入股東年度所得,於次年申報綜所稅。

         本公司已與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協商確定,凡本公司股東如持有98年全面無實體前;所發行之實體股票欲換發無實體時
         一律以本公司網頁股東專區網所載之格式表單本公司股東辦理換發作業,亦請股東填寫換發申請表單時務必詳閱第二聯※特別注意事項。
 
       ※相關注意事項請洽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3.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 (02) 27035000
       傳真: (02) 27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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